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森林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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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昌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现年42岁的陈某昌系漳平市永福镇人,2014年3月到10月份期间,其为了谋取个人经济利益,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土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挖掘机将漳平市永福镇龙车村“趟水坑”山场林地推挖平整,非法占用该山场省级生态公益林25.52亩和基本农田9.1亩,擅自改变被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用途,造成林地和基本农田大量毁坏,并以近6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一施工队用于临时建设。
经群众举报后森林公安介入侦查,在初查属实的基础上,鉴于其非法占用的林地为生态公益林,且数量较大,经慎重考虑,市森林公安局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时介入侦查。为了案件定性准确,森林公安办案民警和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庭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冒着酷热两次深入到林地现场实地勘察,认真核对,当场验证,认为陈某昌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农用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昌被依法刑事拘留后,又于8月5日经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执行逮捕。 (通讯员 兰春福 谢军 邓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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